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好,欢迎光临本网站!    [登录] [注册]     [会员中心] [退出]
Banner
专家语录
首页 > 专家语录
王勇: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助推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2018年9月13日
这次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是在我国质量工作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李克强总理亲自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切实抓好质量工作的决心与信心。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国质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阐述了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意义,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质量工作,促进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统揽全局、内涵丰富,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全面加强和改进质量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会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本次会议精神及时向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并组织传达贯彻,把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中国质量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质量工作,再强调两点。

一、正确认识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始终把提升质量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2007年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强化质量监管,努力促进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与2007年相比,我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和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分别提高9.8个百分点和2.7,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出口货物批次合格率总体平稳。二是质量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制修订和新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发布实施了质量发展纲要及年度行动计划,推动将质量工作融入产业、区域、科技、人才等重大发展规划,为质量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国务院批复建立由质检总局牵头,17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普遍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四是国家质量基础明显加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9.7万多项,建成了覆盖十大重点学科领域的183项国家计量基准,其中80多项达到或超过国际水平,我国的国际质量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五是质量发展环境日益改善。全国29个省市开展质量兴(强)省、2800个市县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覆盖率超过9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影响面不断扩大,全社会质量意识不断提升。

李克强总理在昨天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要使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质量很关键。李克强总理用了三个排比句强调了新形势下做好质量工作、不断提升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完全适应日益激烈国际竞争的需要,不能完全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更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热切期盼。

首先,我国质量领域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质量基础依然薄弱。标准交叉重复现象仍然存在,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标准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目前由中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只有179项,仅占总量的0.7%,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为73.5%,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质量竞争力不强。我国虽有200多种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位,但缺少核心技术和品牌优势,95%的高档数控机床、85%的集成电路都依赖进口,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相当一部分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三是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每年因消费品安全造成的人身伤害达数万起,因制造业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700亿元,一些产品消耗高、寿命短、可靠性低等质量问题很突出。

其次,激烈的国际竞争对我国质量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主要国家都在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抢占国际市场份额,以质量为核心的全方位竞争日趋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明显,以技术贸易措施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壁垒”逐渐成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2013年新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3433项,2014年上半年就达2018项。当前欧美发达国家试图在WTO规则之上建立更高标准的国际贸易规则,形成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将对我国形成巨大挑战。

第三,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三期叠加的状况,对质量效益提升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现阶段我们在一些产品和服务上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质量高、品牌优的要求,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特别是不少产品还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质量水平不升上来,安全风险不降下去,就难以实现有质量和效益的发展,难以实现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和让人民群众满意。

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党和国家形象,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明确提出了建设质量强国的奋斗目标。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做好质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下更大的气力,努力把质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全面加强新时期质量工作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转变”的明确要求,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快推进提质增效升级,提质就是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这些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昨天所作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质量工作。

第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创造公平的质量发展环境。本届政府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当头炮”和“先手棋”。在“放”上做足文章,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消除妨碍市场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束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一是要清理各种市场障碍,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让优质产品畅行无阻,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二是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和质量准入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模式,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三是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分级管理、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制度等重大改革事项,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释放改革红利,营造更好服务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

第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提高质量水平。提升质量归根到底要靠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在企业,劳动者素质是质量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必须要紧紧依靠企业。一是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名员工,尤其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首要责任,真正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全面推广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将责任明确、逐级倒逼的质量安全责任链条真正建立起来。三是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大力推动和支持质量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强质量技术改造,促进品种更新和质量提升。四是高度重视提高劳动者质量技能素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比和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五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努力培育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让“中国制造”成为优质产品的标志。

第三,加强和改善政府质量监管,坚决维护质量安全。加强质量监管,要紧紧依靠深化改革,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提高对高风险产品、重要消费品、进口商品等抽查的针对性,及时全面公开抽查结果。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产品伤害监测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做到防范风险于未发,消除隐患于未然。三是加快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质量诚信体系、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质量信息披露机制,推进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抓紧实施质量“黑名单”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付出高昂的代价。四是严格质量执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牢固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绝不能手软。

第四,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质量工作系统性、规范性、技术性很强,必须加快相关法规建设,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只有夯实基础、打牢根基,质量发展才有坚实保障。一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质量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二要继续加强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基础建设。加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强制性标准管理体制改革,抓紧组织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强制性标准,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我国优势技术和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提升应对全球技术标准竞争的能力。三要加强质量人才的教育和培训,推进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

第五,营造良好质量氛围,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提升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构建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优秀质量管理典型,坚决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让购买优质安全的产品成为消费者的共同选择。二要积极推进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主动发声、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三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以及小额诉讼等制度,鼓励、支持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质量监督,成为推动质量进步的重要力量。四要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引导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快构筑起优质、安全、环保、健康的“质量大堤”。

质量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质量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质检总局牵头会同有关部委,正在对各省(区、市)政府实施质量工作考核。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质量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这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整改,举一反三。质量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要通报各省(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并作为对省(区、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政府也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方法,建立健全本地区的考核机制和体系,加强对市县级政府的质量考核,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构建质量发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