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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海外及港澳台会籍管理办法
一、会员
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具有注册工程师、技师、讲师和助理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或热心并支持本会工作,从事制造业的组织管理人员,凡本人提出申请,并符合本会章程中规定的会员条件,经审批后,均可成为会员。
二、高级会员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注册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重大科技成就,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制造业三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制造业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制造业八年以上;
4、在学术界、工程界或技术科学领域内有重要贡献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
5、发表过重要论文或著作,或从事本学会活动多年,对学会有重要贡献;
6、已经获得了与我会建立合作关系的海外学会的高级会员资格。
三、审批程序说明
,会籍工作委员会将在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直接通知入会申请人,凡获准入会者应及时交纳会费,会籍工作委员会随后颁发会员证书及会员年度卡。
四、会费交纳
1、会员须每年按时交纳会费。逾期半年不交会费将停止享受会员享有的服务和权益。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者将按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处理。
2、 会费的交纳标准为普通会员USD80/年,高级会员USD100/年。
3、一次性交纳会费1000美元者,可享受终身会员服务。
五、奖励
1、设立奉献奖,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出会员中积极参加学会活动及在组织会员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的会员。
2、设立伯乐奖, 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出为学会推荐会员贡献较大的积极分子、为会员管理工作出谋划策的人。
六、资格互认
本会与其他学会签署的资格互认条件,同样适合于外籍及港澳台会员。